张江实务培训第五期
园区各企业:
新出台的上海市居住证转户籍政策规定,符合年限的居住证持有者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方可申请户籍。如何申报职称成为广大企业和员工关注的焦点。为及时满足企业需求,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和申办流程,促进企业用好人才,实现良性发展,特举办本次培训。
一、培训对象:企业行政主管、HR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2009年4月15日(周三),下午1:30—3:00
三、培训地点:浦东张江春晓路350号北三楼308会议室
四、讲师介绍: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职称评审部部长,职称评审权威专家,具有二十多年任职经验,对把握职称评审中的关键问题颇具技巧。
五、培训内容:
(一)职称总体情况介绍
1、职称系列总体分类情况介绍;
2、职称认定、评审、聘任等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3、外省市职称如何衔接;
(二)企业需求集中的三类职称的详细介绍
1、工程类
(1)初级职称认定;
(2)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材料要求、审批流程、审批周期和注意
事项;
(3)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的规定。
2、经济类、会计类
(1)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的有关规定;
(2)任职资格考试的有关要求;
(三)与职称相关的职业资格情况介绍;
(四)现场回答关于职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