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的事开发区办”的总体要求,根据《浦东新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事权的意见》(浦府〔2010〕261号)的规定,8月31日,“浦东新区科技管理事权委托”签约仪式在浦东新区办公中心隆重举行,刘正义副区长,区科委、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金桥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浦东临港新城管委会、川沙新镇镇政府、以及区委办综合处等单位的领导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会上,浦东新区科委与陆家嘴等4个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川沙新镇镇政府签署了科技管理事权委托书。根据这一协议,浦东新区科委将从即日起委托已签约的开发区和街镇负责本区域内的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浦东新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项目认定、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国家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国家和上海市各类重大科技专项申报等事项的受理、初审、推荐或审批等事项,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同时,新区科委要承担对开发区管委会开展科技管理工作的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管等方面的责任。
签约仪式会上,刘正义副区长充分肯定了科委对于科技管理事权委托的落实工作,认为科技管理事权委托,对于简化工作程序,增进政府职能部门与开发区、街镇的联系和互动,提升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刘正义副区长要求:各开发区和街镇在科技管理事权委托工作中要做到依法探索、规范管理,整体部署、分步实施,使这项工作合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科委要一如继往的做好服务工作。
自今年7月新区出台《浦东新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事权的意见》以来,区科委就科技管理事权委托事宜进行了大量的调研、访谈,和陆家嘴、张江等开发区与川沙新镇密切合作,充分听取各开发区和镇的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权委托的具体内容、共性化的问题、个性化的需求等进行了共同研究,基本明确了科技管理事权委托的工作范围、业务流程、责权划分等相关事项。签约仪式标志着科技管理事权委托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