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企业高管,给予40%个税补贴;骨干可按工薪所得获20%补贴;注册资本或当年实际募集资金达到一定条件,企业可获高额现金奖励
为争取更多的VC(风险投资基金)和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落户,上海浦东近日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在浦东注册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激励政策。其中包括最高达1500万元的股权投资企业开办奖励,以及针对企业高管的个税补贴政策。
浦东金融办贺金波3月12日向《财经》记者表示,上述一系列政策在现金和税收奖励方面的力度很大。他同时透露,虽然该优惠政策仅面向人民币基金,但针对外资基金的优惠政策也正在制定之中。
据其介绍,3月5日浦东金融办召开“浦东新区股权投资机构政策落实专题座谈会”,就去年年底出台的《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作出了详细解释。
《办法》称,2008年1月1日以来成立的注册资本达到5亿元、15亿元、30亿元的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分别可一次性获得500万元、1000万元和1500万元的奖励;而2008年1月以来注册的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也可根据当年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累计募集资金达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
贺金波表示,一系列开办奖励都将以现金形式给予,募资规模可按多只基金额累计。但由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类型众多、方式多样,因此本次实施企业开办奖励的门槛也较高,即企业注册资本需在5亿元以上。
同时,《办法》还制定了针对股权投资机构高管和骨干的激励方法。对于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内的高管,按照其当年个人所得税的40%给予补贴,担任投资经理或项目经理职位的骨干人员,也可按照其当年个人工薪所得形成全部财力的20%给予补贴。此外,符合一定条件机构的高管还可获得相应的住房或租房补贴。
为了将资金引向浦东新区的重点产业,《办法》还规定,投资于新区公布的鼓励投资产业目录下的企业或新区鼓励发展的其他新兴产业项目,所获投资收益形成的新区地方财力,按50%标准给予奖励。
此外,为向诸多股权投资企业提供一个退出机制,上海也正在申请OTC(场外交易市场)。贺金波表示若上海获准设立,该市场将落户于浦东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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